在成都市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需要取得哪些资质,有什么要求;
需要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前提条件为:
1.取得企业法人资格,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。
2.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,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(非住宅)用房,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、
3.有必要的营业设施:有传真机,复印机,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,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。
4.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:“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”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先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“必要的导游”不少于3名,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(电子导游证)的导游。
申请设立旅行社办理程序:
1.申请人向拟设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。
2.申请人向拟设地地级市旅游局提交书面设立申请
3.受理申请的市旅游局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,营业设施,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,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。予以许可的,出具批准文件及颁发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